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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4章 (第1/2页)
戚路对此类狂吼咆哮的摇滚乐向来持排斥态度,但因为是自己主动提出请卫华弹吉他,他只好耐着性子听卫华唱完这首歌。 丁晓岚却和戚路相反,她似乎被这种快节奏的重金属音乐感染了,正轻摇着身体迎合着节拍,脸上一副陶醉的样子。 “这就是代沟吗?”戚路暗付一句,静静地听卫华唱完这首歌。恍惚间,他突然觉得卫华的身影有点模糊而不真实,他的脸庞在变化,戚路眯着眼睛努力辨认着,却从他的脸上看到了另一张脸。 那是张女人的脸,一张让他刻骨铭心的脸。寒气立时从脚底泛起,迅速蔓延到头顶,眨眼的功夫戚路全身已被冷汗浸湿。 就在戚路即将失声叫起的时候,卫华已经弹唱完了这首歌,他的身影瞬时在戚路的眼睛里清晰了起来。 “我弹的还可以吧?”卫华在征求大家的意见。 “弹的棒极了,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的音乐天赋?”丁晓岚发自肺腑地赞扬,同时用手暗地里推了戚路一把。 戚路顿时回过神来,他迟疑了一下,说:“其实我对这种音乐类型不太感冒,不过从你的弹奏技巧来看,你吉他技艺很娴熟。” “是吗?”卫华开心地笑了起来。 “这是什么鬼音乐......”老吴小声嘀咕着,他比戚路还反感摇滚乐,但见到丁晓岚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立马止住了话头。 戚路问:“你弹吉他的水平很高,练了很长时间吧?” “也不长,才三个多月。” “什么,三个月?”丁晓岚惊呼:“小卫,这短时间你就能达到这种高度,真是个音乐天才啊!” “丁姐你就别损我了。”卫华言语虽然谦虚,但也掩不住脸上的得意之情。 戚路说:“三个月就能有这样的成就,确实应该表扬,想必你吃了不少苦吧?” “是啊。我每天在家至少练习四五个小时,晚上还要和乐队排练。”卫华向他们展示自己手指上的茧,那是苦练技艺留下的后遗症。 “啊,要注意身体啊,不能为了练琴让自己吃亏。”丁晓岚有点心疼。 “没事,时间练长了,手指受不了去泡下热水就好了。” “你可真能吃苦!”戚路赞了他一句后,接着问:“晚上还要排练,是准备登台表演吗?” “差不多吧,我们乐队一边排练,一边在酒吧打工,为客人表演。” “这是好事啊,你们在那个酒吧驻唱?” “月梦酒吧。” 戚路又是一愣,他知道这个酒吧在本市很有名气,经常有摇滚乐队在那里驻场表演,因此吸引了不少摇滚乐迷去酒吧喝酒观赏演出。有时候音乐嗨得太过火,还引发过几场骚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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