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7章  (第1/2页)
    不过既然马思晴已经结婚了,可以留五块钱作为自己的生活费。    二,姚家需要给林春花林春华安排了工作。    林春花林春华是一对龙凤胎,是张小娥把马思晴捡回来五年之后生的一对龙凤胎。    姚家等了好几年,终于有人肯嫁给姚国柱,虽然条件苛刻了点,但是最终还是答应了那两个条件。    而张小娥为了给自己的双胞胎儿女得到工作,花了点钱,给林春花跟林春华俩改了出生年月日。    从十六岁改到了十八岁。    林家没有收彩礼,用养女马思晴的婚事从姚家换来两份铁饭碗的工作。    姚家那边,闫萍以死相逼,让姚国柱与马思晴领了结婚证。    张小娥则是哄骗马思晴,结婚之后马思晴可以自由支配工资。    马思晴想逃离林家,嫁出去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所以她答应了领证。    结婚那天,姚家大摆宴席,向丹江人宣布,姚国柱结婚了。    宴席结束后,张小娥与林得胜怕马思晴不就范,就把马思晴绑了,扔在了婚房的床上。    姚国柱也被灌了点酒,正躺在床上睡觉。    闫萍与张小娥从外面把门锁住了,让他俩待了一晚上。    想着生米煮成熟饭,马思晴跑不了,姚国柱也要负责任。    哪里知道,姚国柱确实碰了马思晴,可是,却不是占了马思晴的身子。    而是绑住了马思晴的手脚,用皮带,抽得马思晴浑身是伤。    在门外的张小娥跟闫萍听到马思晴第一声哭腔喊出来的“好疼”,两人对视一笑,就离开了马思晴的房门口。    哪里知道屋里是另外一番光景。    姚国柱抽打着马思晴,嘴里还骂骂咧咧。    “你这种骚货,就是送上我的床我都不稀罕。打死你,叫你跟我结婚,我要打死你。”    马思晴的新婚之夜就是这样度过的。    姚国柱是个变态,还是个聪明的变态。    他知道打人不打脸。    马思晴身上的伤,只会出现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后背、屁股、大腿、小腿、胳膊。    打骂完之后,姚国柱自行睡去了,马思晴在长木凳上过了一夜。    那夜可真冷啊!    即使马思晴重活一世,也还能感受到那种彻骨的寒冷。    第二天早上,姚国柱早早去上班了,没有喊马思晴。    马思晴醒来的时候,闫萍又是一阵骂,所有肮脏的词语都用上了。    马思晴觉得不可思议,闫萍的嘴竟然比张小娥有过之而无不及。    原以为,嫁到这家算是文化人的家庭里来,马思晴可以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