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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节 (第2/2页)
霉,只不过那得是十几年后,归国华侨未免有些无辜。 章振兴回答:“是归国华侨。” 陆明珠哦了一声。 她不知道自己才是林晓红决定改嫁归国华侨的引子。 和陆逐日离婚后,林晓红没闲着。 她一心高嫁,父母也都支持,奈何他们看上的人家不愿意结亲,愿意提亲的人家他们又看不上。 烦闷之际,林晓红出门散心。 这一出门不要紧,她经常见到陆明珠进出国际饭店,天天和谢君峣手挽着手,除了外面替换穿的两件貂皮大衣,其他的衣服鞋子就没重过样,连珠宝首饰都换了好几套。 真多呀! 又多又漂亮,周围人都说价值连城。 不是翡翠,就是珍珠,偶尔换成钻石和红宝石,让只知一对翡翠镯子的林晓红大开眼界的同时又羡慕又嫉妒。 也终于明白过去的自己是井底之蛙。 知道天外有天后,林晓红就看不上和他爸一样的干部家庭了。 穷,都穷。 衣服打补丁,饭菜不可口。 嫁过去还是得和以前一样过着穿旧衣草鞋的苦日子,没有未来。 林晓红不愿意。 于是,她盯上住在国际饭店里的归国华侨,说服父母帮她制造了几场偶遇。 一旦下定决心,九匹马都拉不回来。 这位华侨姓郭,叫郭天宝,在南洋经营零售生意,规模不小。 郭天宝人到中年,当然抵抗不了妙龄女郎的投怀送抱,加上他想归国定居,正好可以用上林家的人脉,便顺水推舟,开始追求林晓红,时不时地送上一些鲜花和从国外带回来的香水化妆品和手袋首饰等物,时不时地带她去下馆子买衣服,出手阔绰。 很快,他得到林晓红的芳心。 当他用一枚2克拉的钻戒向林晓红求婚时,林晓红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他们商量好了,等贺云等人离开后就办一场盛大的婚礼,让人知道林晓红即使是再嫁之身也能嫁个有钱人。 在林晓红看来,钱比权重要多了。 她真的受够了贫穷。 林父和林母本来不同意,两方思想路线不同,容易造成分歧,架不住林晓红乐意,还拿几个因穷而说不上媳妇的的兄弟来说。 反正最后,全家同意了。 无他,尝到有钱随便花的滋味了。 郭天宝待他们很大方,还出钱在首都买了一座阔朗的四合院送给他们,这样他们就不用十几口子挤在组织安排的小房子里。 所以,参加践行宴的时候,为表明态度,郭天宝刻意带上年轻貌美的林晓红。 陆明珠第一眼就看到了。 第065章 到底是今非昔比。 之前见过的林晓红虽然相貌秀丽,皮肤白净,但衣衫简朴,难免减分。 如今,她眉毛修得很精细,梳着香江非常流行的堆云髻,穿着漂亮的红色亮缎旗袍,踩着黑皮鞋,行动间婀娜多姿,肩上搭着白色的狐狸皮披肩,戴着白色丝质手套,还有一串颗粒不大不小的翡翠珠链悬挂在胸前,配着翡翠耳环和手镯。 虽然翡翠的质地不够透明,颜色不够均匀,但仍称得上满绿,经灯光一照,水头就出来了,给她添几分温婉雅致的韵味。 真正诠释出什么是佛要金装人要衣装。 唇红齿白,光彩照人,所到之处留下一片香味儿。 是夏奈尔5号。 受到邀请的宾客不觉得怎样,章振兴等老一辈人却都惊呆了。 差点没认出她是林晓红。 还是郭天宝带林晓红过来跟他们打招呼,他们才知道。 林晓红得意地瞥了陆明珠一眼。 今天,她赢了。 因为陆明珠打扮得十分简单,只穿一件普普通通的粉红色毛衣配白色呢料长裤,除了红宝石戒指和绿翡翠指环,就没戴任何首饰。 也不是,头上有一个侧面带粉红蝴蝶结的发箍,拢住一头长发。 不够珠光宝气。 林晓红只顾着观察陆明珠,没看到老同志们眼里满满的都是不赞同,认为林晓红有违老一辈的教导,不符合他们所追求的艰苦朴素思想,有倒向资、产阶级的苗头。 之前都说她虐待陆爱国,陆逐日怒而离婚,如今看来肯定不止。 贺云是所有宾客中身份最贵重的一位,作为今天被践行的主角,陆明珠和谢君峣、安如意等人随他坐在首席,在座的都是老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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