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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第2/2页)
的《香江日报》,所以还是寄给他们,如果被退稿她再转投其他报社。 有过退稿、改稿的经历,信心略不足。 时代不同啊! 把大信封放进邮箱里时,陆明珠揉揉酸痛的手腕,没有立刻回家。 她下山去明珠小食铺吃美食,进门就想退出来,因为她又看到李青云带陆菲菲在吃鱼蛋面,穿着打扮倒是相配。 陆明珠悄悄地走进去,没让他们发现,并背着他们坐在李青云座位的后面。 李青云正向陆菲菲打听分家的事。 陆菲菲很郁闷,“是分家了,但是和我没关系。爸爸向来只喜欢明珠,不喜欢我,根本没有分任何家产给我。” 即便她违抗父母也要和李青云在一起,此时也觉得十分不忿。 陆明珠得到的太多了。 而她,只有结婚才能从陆父手里拿到一笔可能不低于姐姐们的嫁妆。 她这么跟李青云说,李青云大义凛然地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菲菲,我们制衣厂已经卖出去不少衣服,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会让你拥有令别人羡慕的财富和地位。” 他双手握着陆菲菲的手,深情地说:“菲菲,我们结婚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戒指盒。 紫红色,丝绒面,小巧玲珑,上面还压着“明珠金钻行”五个金色的标识。 轻轻推开,露出一枚钻戒。 白金戒托,作捧花式镶嵌。 看主石大小,约有1克拉左右,闪耀着属于钻石的火彩,十分精致。 李青云离开座位,半跪在地,手举钻戒,再次说:“菲菲,请你嫁给我,我一定会给你想要的幸福。” 陆菲菲双手捂唇,激动不已。 在周围食客的起哄下,她伸出自己的左手,任由李青云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 第093章 这样就感动了? 陆明珠不知道四姨太对陆菲菲平时是怎么教育的,导致她这么缺爱。 昏了头似的。 李青云穿她买的衣服、用她的钱开厂子、或许还是用她的钱买一枚小钻戒,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值得托付终身了? 看长相吗? 可长相好、人品好的男青年到处都是,她怎么就非得抓住李青云不放? 难道是真爱? 陆明珠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是姐妹,但姐妹感情一般,既有嫡庶之分,陆明珠又是妹妹,没资格对陆菲菲的感情、婚姻指手画脚。 有老头子呢! 他不会由着别人欺负他女儿,哪怕是姨太太生的庶女。 李青云若聪明,只会捧着陆菲菲。 话说,陆菲菲该不会是看中这一点吧? 就离谱。 想通后,陆明珠心安理得地光吃云吞不吃面,再加几串咖喱鱼蛋。 不是浪费地不吃面,而是只煮云吞。 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在穿衣吃饭上面,陆明珠从不浪费。 很快,陆菲菲和李青云发现了她。 她仍背对着二人坐,可随身的两个保镖不是,陆菲菲一眼就认出来了。 以前跟陆父,她经常见到。 “明珠。”陆菲菲想起自己刚才的抱怨,有点不好意思。 陆明珠转过身,礼貌地道:“七姐。” 没对她接受李青云的求婚而发表意见,让陆菲菲松口气的同时又感到心里格外难受,因为她想起母亲说过陆明珠分到的家产。 比兄弟们都多,仅次于陆平安。 她的钱花不完,自己呢? 资助李青云开制衣厂都得靠典当首饰才凑够5万块港币,好在衣服卖得不错,已有收入。 别人都觉得她傻,她才不傻呢! 她有制衣厂50%的股份。 完全没想过股份是可以被稀释的。 看看自己手上求婚戒指镶嵌的一粒小小钻石,再看看陆明珠手上的大钻戒,陆菲菲觉得陆父好不公平。 陆明珠很少戴重复的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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