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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节 (第2/3页)
道:“云轩不比李青云长得差,嘴巴比他甜,还送我礼物,陪我玩陪我看电影,每次都不用我花钱,我只要享受就好。之前不答应,是因为我和李青云没分手,现在不一样了,是他先背叛我的,不是我背叛他。” 陆长根明白她的意思,表扬道:“不错,不错,你这次总算没眼瞎。” 虽然白云轩家不如陆家的十分之一,但白云轩是陆长根的好朋友,比陆家提前几年来香江,身为填房第三子,家族第五子,白云轩无缘继承家业,他自己胸无大志,就想靠一张脸一张嘴娶个有钱的老婆,两人靠买房收租直接享受生活。 陆长根对他承诺,他要是能追求到自己妹妹,将来妹妹的大半嫁妆就是住宅商铺,光租金就够他们舒舒服服地过一辈子。 当然,要是大手大脚可能就不够花了。 白云轩自然是卯足了劲儿。 何况,他不吃亏。 陆菲菲只是比不上陆明珠,在普通人中却算得上是一位美女,精心打扮一下,也是光彩照人,难得的是头脑简单,没有心眼儿。 白云轩觉得正适合自己。 见陆菲菲挂上电话就接受自己的追求,白云轩高兴得见牙不见眼,拉着她开心地在客厅里转圈圈,看得四姨太眼晕。 她一开始对白云轩不是很满意,可相比李青云来说,白云轩却又强了十倍。 没有上进心,就不会在发达后抛弃糟糠之妻。 四姨太心思精明,她偷偷观察过李青云,知道李青云非池中之物,相信他发达后能提供富贵生活给自己的女儿,却担心他踩着女儿的尸骨再往上爬,或者移情别恋。 移情别恋,不就得自己女儿送命好给新人让位吗? 那就是被蜂蜜包裹的的□□。 因此,听了陆长根的分析,四姨太就觉得白云轩很好。 不追求大富大贵,只求安安稳稳。 陆菲菲和白云轩在客厅里跳了一段没音乐的舞蹈,突然一拍额头,满脸懊恼:“我忘记跟七哥说了,李青云的纺织厂有我五成股份,得早点处理掉,拿回属于我的钱,把我典当的首饰给赎回来,快到期了。” 白云轩想了想,道:“先不着急,让李青云给你挣钱,我们有空再去处理。” “首饰呢?看过外面卖的首饰才发现,我典当的那些首饰都是顶顶好的。”陆菲菲快后悔死了,恨不得马上飞回香江赎回首饰。 可惜,她没钱。 衣食住行不用愁,就是手里没有钱。 四姨太和陆长根都不给她,而陆父早已取消她每月的3000元零花钱。 白云轩一拍胸脯:“我叫人帮你赎回来。” 那点钱,他掏得出来。 因他没有继承家业的资格,所以父母对他颇多怜惜,还有爷爷奶奶也心疼,他趁机要钱买下好几栋楼和好几间商铺,除了高昂的顶手费,每个月都有上万租金的收入,一年的租金就能买一栋唐楼或者两间商铺。 几年下来,他已经有10栋楼和10间商铺了。 虽然每栋楼的价格都在10万上下,但他在香江完全算得上是百万富豪。 陆菲菲对了对手指,“典当行是4个月为期,我直接典当了一年,按照每月15%的利息来算,一年就是……” “9万块!”白云轩没进过当铺,对这一行不太清楚。 他倒吸一口气,“你典当了多少首饰?他们肯给你一年的当期?” 陆菲菲回忆片刻,“不清楚,肯定不止5万块。” 四姨娘阴森森的声音在旁边响起:“她不见了的首饰至少值20万港币,到期赎回,典当行大赚9万块利润,到期不赎回,典当行转手卖给旧货商店,不比挣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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